《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》新標準發生11個變化

來源: 發布時間:2020-05-15 瀏覽次數:10006

2019年12月,自然資源部出台《關於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幹事項的意見》,明確提出改革礦產資源儲量分類。今年5月1日,由自然資源部提出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的《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》國家標準開始實施。新標準主要有11個變化:一是調整標準名稱。二是合理調整勘查階段,由預查、普查、詳查、勘探4個階段變為普查、詳查、勘探3個階段。三是調整1999年分類標準三軸分類體係。四是調整了資源量和儲量的內涵。五是簡化經濟意義劃分。六是簡化礦產資源儲量類型。七是簡化調整了可行性評價階段條文相關內容。八是調整了資源量轉換儲量的依據。九是科學合理地調整了地質可靠程度的評價依據。十是明確資源量和儲量之間可以相互轉換。十一是此次標準修改新增了“發布與術語使用”一章,對資源量、儲量名詞術語的使用作出規範要求。